引客入茂,茂县拿出100万元进行专项激励

2026-11-06 20:04:49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刘文佳 

四川在线阿坝观察 杨玉红 王鑫

“11月4日,茂县正式印发‘引客入茂’专项激励政策,拿出100万元激活全县文旅消费,政策有效期60天。”11月6日,茂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蒲昀介绍,秋冬时节的茂县彩林漫山、苹果集中成熟,叠加形成“赏彩林、摘苹果”的短途游特色吸引力。

        何清海/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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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该政策采取事后奖补方式,面向组织游客在茂县过夜游览的旅行社、研学机构,以及创作茂县文旅内容的短视频达人。单个旅行社、研学旅行机构最高可获15万元奖励。奖补对象包含具备合法资质的旅行社、研学旅行机构,抖音、小红书等平台文旅创作达人,以及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自媒体运营主体。           戚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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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团激励重点向过夜游倾斜。凭茂县站、镇江关站到站凭证的高铁一体化团队、公路大巴团队,组织游客在茂县过夜,且游览至少一处县域收费A级景区,按人给予奖补。单个旅行社或研学旅行机构在政策周期内奖补总额上限为15万元。本次县级奖补不限制申报上级相关政策,若省、州文件明确不得重复享受同类奖补的,从其规定。线上引流方面,创作者发布时长不少于30秒的原创短视频,内容聚焦茂县红叶季文旅资源,发布于主流短视频平台。有效播放量达10万次奖励2000元,达50万次奖励5000元,同一创作者累计奖励上限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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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申报按照配套《操作规程》执行,100万元专项资金实行总量管控。当已兑付、待兑付资金累计达到预算90%时,茂县文广体旅局商县财政局同意后,提前5个工作日发布公告,暂停受理新增申报,已受理事项仍按原政策兑付。同时,申报实行按月集中受理、次月兑付,申报主体须于每月5日前提交上一自然月申请及全套佐证材料,逾期顺延至下一申报窗口;政策有效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为集中补报期,仅受理政策有效期内实际发生的业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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