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阿坝观察 刘文佳
6月30日,阿坝州人民检察院与阿坝州妇女联合会共同推进的关爱未成年人和“关注困难妇女群体 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座谈会在马尔康举行。州人民检察院与州妇联相关负责人面对面进行交流,共谋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愿景。
座谈会现场
座谈会上,双方结合阿坝州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实际,共同签署《州人民检察院与州妇女联合会“净土蓝春晖红”——共同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专项战略合作机制》。
根据协议内容,双方共同构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联动机制,实行案件线索及时分享,涉及未成年人撤销监护权、变更抚养权或追索抚养费的案件中可委托妇联组织开展调查和评估,涉及妇女儿童信访工作可邀请妇联参与矛盾化解工作。推动涉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落实,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根据需求委托或会同妇联开展法庭教育、社会关护、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法治宣传与犯罪预防,加强女检察官协会与州妇联“净土春晖”巾帼志愿宣讲团共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共同推动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从业人员的入职查询和从业限制制度的落实和完善,州县(市)两级人民检察院配合同级妇联组织的为妇女儿童提供心理咨询、法律咨询、法律帮助等维权服务工作。
签约仪式
“此次会签是‘检察+妇联’携手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有益尝试。”阿坝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骥表示,全州检察机关要把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上抓,更加重视妇女儿童民事行政权益司法保护,努力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州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向秋杰说,“希望能进一步深化交流合作,重点围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涉案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法治宣传与犯罪预防等方面,落实好法律允许规定范围内的案件线索共享、信访矛盾化解、留守儿童和单亲母亲的帮扶、未成年人教育等协作方式,着力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紧密配合、有效衔接。”
“检查蓝”与“巾帼红”结对共建展示
值得一提的是,困难单亲母亲在此次座谈会上被多次提及。根据协议内容,双方还签署《州人民检察院与州妇女联合会“关爱困难单亲母亲,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决定于5月1日至7月31期间,围绕“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单亲母亲,均应当及时提供救助帮扶”的目标,开展“关爱困难单亲母亲,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以加大司法过程中对困难单亲母亲的救助帮扶力度,更好地维护妇女权益。
宋骥表示,困难单亲母亲这一群体,在全州特别是草地四县尤为突出。检察机关会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中,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单亲母亲,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综合考量确定救助金额,对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单亲母亲、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被害人群体给予重点关注,以关爱女性、保护教育关心下一代为己任,切实为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